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将家庭团聚视为加拿大移民的支柱之一。
当您申请在家庭类担保下将配偶或伴侣带到加拿大时,IRCC 必须确信这种关系是真实的。
IRCC 进行这些评估是因为:有时外国移民可能会试图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建立非真实的关系,以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而担保人认为他们处于真正的、忠诚的婚姻或伴侣关系中。这对于担保人来说可能在情感上和经济上都困难,因为他们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书,从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日起三年内为他们的伴侣提供经济支持,无论关系是否破裂。
加拿大人或永久居民也可能试图达成类似金钱交易的安排,伪造与外国人的关系以换取费用。
为了证明关系的真实性,担保配偶或伴侣的申请中必须包含几份文件。如果移民官员需要更多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是真实的,他们会要求夫妇到 IRCC 办公室面谈。他们可以分别采访担保人和申请人。
如果 IRCC 官员不确信存在真正的关系,则该外国人将没有资格获得担保。
IRCC 会要求所有夫妇,包括同性伴侣,提供证明关系真实的文件,文件类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这对夫妇在加拿大是否已婚或同居。
配偶
已婚夫妇需要多种形式的官方文件,包括:
婚姻未获外国人所在国法律承认的同性伴侣必须以同居关系申请。如果夫妻俩因无法获得长期居留签证而无法住在一起,他们可以作为夫妻伴侣申请。
Common-Law
在加拿大,同居关系被定义为以同居伴侣关系共同生活至少一年的未婚夫妇。他们必须提交与已婚夫妇相同的文件(不包括结婚照和邀请函)以及:
此外,对于已婚和同居关系,担保人和主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至少两套文件中的项目。
如果他们无法提供至少两份此类文件,夫妇将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解释。
夫妻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文件来证明他们在加拿大作为婚姻伴侣共同生活:
如果这对夫妇不在加拿大同居,他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他们之前一起生活了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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